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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关于开通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功能的通知
时间:2018-07-09 16:05:14  来源:  点击:

 

浙财金〔2018〕41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现将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关于开通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功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财政支出责任监测的重要意义。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袁家军省长关于我省PPP项目需要严格把关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PPP可持续规范发展。要正确认识财政承受能力监测对规范PPP模式推广的作用,更好的发挥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财政约束、控制债务风险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功能,合理有序安排PPP项目

二、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应对本级全部PPP项目各阶段的财政支出责任数据进行全面核实,并将项目实际所处阶段及之前阶段的所有财政支出责任数据按照新界面录入。如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数据缺失或与现有数据不符的,应先上传财承报告(或修改补充报告)、PPP项目合同或绩效付费凭证等证明文件再调整数据,确保数据录入与相关证明文件相符、准确完整。此次经核实或调整后的数据,将作为本级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的数据基础。

三、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依据信息公开要求,对本级进入采购、执行等阶段的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内容须尽快完善。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核对更新后,请将书面说明于7月20日前上报省财政厅,其中区级由地级市汇总上报。

四、《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台账制度》(浙财金〔2018〕3号)继续执行,省财政厅将视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

 

 

 

                            浙江省财政厅

2018625

 

  

 

 

 

 

责任编辑:曹家楣】